呼和浩特市医学会于2013年10月18日上午8时30分应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的邀请,参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人身损害护理依赖程度评定》征求意见会。
《人身损害护理依赖程度评定》是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下达2012年第一批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国标委综合「2013」50号)要求,由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交管总队承担国家标准《人身损害护理依赖程度评定》(计划编号:20130257-T-312)的制定工作。
当前,因各种原因造成人身损害导致是否需要护理依赖赔偿纠纷的案件时有发生,本标准制定的目的就是为人民法院审理、公安机关处理、人民调解机构调解涉及人身损害护理依赖赔偿纠纷提供一个权威的参考依据,也为各类司法鉴定机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评定躯体伤残和精神障碍是否需要护理依赖提供一个专门的标准,这对于化解因人身伤害引发的护理依赖赔偿纠纷和矛盾,消除当事人因赔偿纠纷产生的社会不稳定因素,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医学|教育网整理。
来自公安、法院、精神卫生中心的司法鉴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中心、保险业、医院的15位专家相继发言,对来自8各单位提供的24条征集意见内容详细进行说明,以便决定是否采纳其建议。
呼市医学会医鉴办工作人员结合我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相关实际鉴定情况,分别对《人身损害护理依赖程度评定》中的治疗终结和治疗终结后需要继续治疗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详细解读,并表达自己的看法和意见。
1、凡本网注明“来源:医学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医学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医学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本网站欢迎积极投稿
4、联系方式:
编辑信箱:mededit@cdeledu.com
电话:010-82311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