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医学会最高权利机构:
黑龙江省医学会的最高权利机构是全省会员代表大会,其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本会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决定名誉职务的设立和人选;
四、审议批准上届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五、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六、通过提案和决议;
七、决定终止事宜;
八、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黑龙江省医学会最高权利机构的相关内容由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上一条·黑龙江省医学会团体会员义务
下一条·黑龙江省医学会会员退会流程
1、凡本网注明“来源:医学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医学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医学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本网站欢迎积极投稿
4、联系方式:
编辑信箱:mededit@cdeledu.com
电话:010-82311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