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医学会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本会经费来源:
一、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本会会员代表大会有关决议收取的会员会费;
二、国内外个人或单位团体的捐赠;
三、卫生行政部门和省科协拨款;
四、有关部门资助;
五、在本会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六、学会基金;
七、利息医学|教育网整理;
八、其他合法收入。
本会经费用于本会业务范围的活动和事业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本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财务审计制度,保障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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