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医学会理事会职权:
一、执行全省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决定;
二、筹备召开全省会员代表大会;
三、向全省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四、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和常务理事;
五、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六、决定副秘书长和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七、决定各类会员的除名;
八、审批年度学术计划和工作计划;
九、审批新建专科分会和申办医学杂志;
十、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十一、指导地方医学会工作;
十二、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三、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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