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医学会理事会职权:
一、执行全区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决定;
二、筹备召开全区会员代表大会;
三、向全区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四、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和常务理事;
五、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六、决定副秘书长和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七、决定各类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八、审批年度学术计划和工作计划;
九、审批新建专科分会和申办医学杂志;
十、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十一、指导各地医学会工作医学|教育网整理;
十二、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三、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上一条·广西医学会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下一条·广西医学会最高权力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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