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医学会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广西医学会经费来源:
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广西医学会会员代表大会有关决议收取会员会费;
二、国(境)内外个人或单位、企业、团体的捐赠;
三、自治区科协和卫生行政部门拨款;
四、有关部门资助;
五、在广西医学会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六、利息医学|教育网整理;
七、其他合法收入。
广西医学会经费用于广西医学会业务范围的活动和事业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广西医学会的经费管理:
一、广西医学会实行常务理事会领导下的民主理财管理体制,经费收支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二、广西医学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财务审计制度,保障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三、广西医学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专职会计人员。会计不兼任出纳。会计人员要进行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四、广西医学会的资产管理执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制度,接受全区会员代表大会以及财政、审计、税务等部门的监督。
五、广西医学会在理事会换届改选或更换法定代表人前,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财务审计。
广西医学会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指定的审计组织进行财务审计。
广西医学会的资产是公有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上一条·广西医学会会长|执行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条件
下一条·广西医学会秘书长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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