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医学会会员退会规定:
会员或团体会员退会,须于一个月前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或团体会员证书。会员或团体会员如果两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以后如需重新入会,应补齐退会期间的会费。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研究通过,予以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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