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医学会终止程序及终止后财产处理:
本会终止须由理事会提出,经全省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代表通过,经省科学技术协会和卫生厅审查同意,到民政厅办理注销手续方可生效。
本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部门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部门和登记管理机关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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