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医学会是全市医学科学技术工作者自愿组成的依法登记成立的学术性、地方性、非营利性法人社团,是党和政府联系医学科学技术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东莞市科学技术协会的组成部分,是发展我市医学科学技术事业的重要社会力量。
本会的宗旨:团结组织广大医学科学技术工作者,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执行国家发展医学科技事业的方针和政策。崇尚医学道德,弘扬社会正气。坚持民主办会原则,充分发扬学术民主,提高医学科技工作者的业务水平,促进医学科学技术的繁荣和发展,促进医学科学技术的普及和推广,促进医学科学技术队伍的成长和提高,促进医学科技与经济建设相结合,促进医疗卫生行业的规范管理,为人民的健康服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本会依法为医患双方提供公平、公正、公开和便捷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服务。
本会贯彻执行国家科学技术工作和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围绕国家和省、市各个时期的科学技术研究重点和卫生工作有关任务开展工作。与时俱进,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科教兴国战略,树立依靠科技进步,面向经济建设的指导思想。提倡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和优良学风。发扬“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风尚,倡导“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实行普及与提高相结合,医学基础理论与医疗预防实践相结合。开展医学学术交流和继续医学教育。加强中西医团结合作。发扬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的优良传统。
一、本会的业务范围:
1、开展医学科学技术交流,组织重点学术课题探讨和科学考察等活动,密切学科间和学术团体间的横向联系与协作。
2、编辑出版医学学术、技术、信息、科普等各类期刊、图书资料及音像制品,搭建信息交流平台。
3、开展继续医学教育,组织会员和其他医学科技工作者学习业务,不断更新科学技术知识,提高医学科学技术业务水平。发现、推荐和培养优秀医学科技人才。表彰、奖励在医学科技活动中成绩优异的会员,以及在学会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工作人员。
4、开展多种渠道、多种形式的医学卫生科普宣传、健康教育活动,提高人民群众的医学卫生知识水平。
5、发展同国内外、省内外、市内外医学学术团体和医学科学技术工作者的联系和交往,开展国际、国内、省内、市际、市内等形式的学术交流。
6、参与医学科学技术决策论证,为医疗卫生事业的改革和发展工作提出建议。
7、开展科研立项、成果鉴定等医药卫生科学技术的咨询服务活动;举办医药卫生科技展览,大力推动医学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8、评选和奖励优秀的医学科技成果、学术论文和科普作品,宣传、奖励医德高尚、业务精良的医务人员。
9、向党和政府反映医学科学技术工作的意见和要求,举办为会员服务的事业和活动。
10、开展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
11、承办市政府、市卫生局及有关部门委托的工作任务。
二、本会现状:
1、本会基本架构,理事会现有理事68人,常务理事13人,理事成员均是兼职,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能履行理事职责,积极参与学会工作。下设学会办公室、医疗鉴定办公室、学术交流部、培训部等。
2、本会共有会员4646人,基本涵盖了全市各个专业学科的主要专家,其中高级职称1344人,硕士以上学历503人。
3、本会现有34个分会/专业委员会,包括:微创外科学、麻醉学、病理学、骨科学、妇产科学、神经病学、消化病学、感染病学、神经外科、儿科、眼科、整形美容外科、皮肤性病学、物理医学与康复学、超声医学、重症医学、放射学、呼吸病学、心血管病学、手外科学、检验学、普通外科学、口腔医学、肾脏病学、烧伤整形外科学、泌尿外科学、急诊医学、耳鼻咽喉科学、胸心外科学、肿瘤学、新生儿科学、体检医学、内分泌学、临床输血学等。
4、学会坚持民主办会的原则,自2008年以来医学会共举办各种专业知识培训班、专题学术讲座、学术研讨会、学术沙龙等400多场次,参加学习超过10万人次,其中国家级继续教育项目18场,省级继续教育项目23场医学|教育网整理。
5、积极开展科技知识普及和科技创新论坛,2008年以来,与东莞市科协共联合举办13期医学科技创新论坛,收集医学论文2500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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