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医学会

切换栏目
当前位置:医学教育网  > 中华医学会 > 长春市医学会 > 正文 RSS | 地图 | 最新

长春市医学会团体会员义务

2016-04-12 15:24  来源:医学教育网    打印 | 收藏 |
字号

| |

长春市医学会团体会员义务:

(1) 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以及本会委托的工作。

(2) 协助本会开展有关的学术、继续医学教育、科普、科技咨询等活动。

(3) 协助本会发展个人会员工作。

(4) 为发展我会事业自愿捐赠及募集资金。

(5) 每年按期交纳团体会员会费。

长春市医学会团体会员义务的相关信息由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2018医师资格考试网络辅导班次介绍
退出
会 搜
特别推荐
医学教育网医学书店
  • 名师编写
  • 凝聚要点
  • 针对性强
  • 覆盖面广
  • 解答详细
  • 质量可靠
  • 一书在手
  • 梦想成真
网络课堂
40多类,1000多门辅导课程

1、凡本网注明“来源:医学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医学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医学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本网站欢迎积极投稿

4、联系方式:

编辑信箱:mededit@cdeledu.com

电话:010-82311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