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医学会业务范围:
一、开展医学科技学术交流,组织重点学术课题探讨和科学考察等活动,密切学科间和学术团体间的横向联系与协作。
二、编辑出版医学学术、技术、信息、科普等各类期刊,图书资料及音像制品。
三、开展继续医学教育,组织会员和其他医学科技工作者学习业务,不断更新科学技术知识,提高医学科学技术业务水平。
四、开展多渠道、多种形式的医学卫生科普宣传、健康教育活动,提高人民群众的医学卫生知识水平,增强自我保健能力。
五、开展专科医师培训医学|教育网整理。
六、开展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
七、开展医学科技项目的评审工作,开展临床应用新技术的评价与论证工作,开展医学科技决策论证,提出医药卫生科技政策和工作方面的建议,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八、发展同国外医学学术团体和医学科学技术工作者的联系和交往,开展国际学术交流。
九、开展医药卫生科学技术的咨询服务活动,举办医药卫生科学技术展览,大力推动医学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十、评选和奖励优秀的医学科技成果、学术论文和科普作品。宣传、奖励医德高尚、业务精良的医务人员。
十一、向党和政府反映医学科学技术工作者的意见和要求,依法维护医师的权益,举办为会员服务的事业和活动。
十二、承办政府及有关部门委托的工作任务。
十三、发现、推荐和培养优秀医学科技人才。表彰、奖励在医学科技活动中成绩优异的会员,以及在学会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学会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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