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医学会法定代表人:
北京医学会的法定代表人为会长。
本会的法定代表人不得同时担任其他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会长任期不超过两届。(如因工作需要确需连任的,须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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