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已开展中东呼吸综合征疫情防范和应对准备。目前,已指定海河医院作为本市收治中东呼吸综合征确诊病例的定点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和滨海新区塘沽传染病医院将作为备用定点医院,市急救中心将作为本市中东呼吸综合征确诊病例转运机构。
目前,市卫生计生委已成立了中东呼吸综合征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全市医疗卫生资源。同时,市卫生计生委还成立了由医大总医院、市一中心医院、市三中心医院、市人民医院、海河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中医一附属医院、医大二院等专家组成的本市中东呼吸综合征诊疗专家组。
按照《天津市中东呼吸综合征医疗救治工作方案》,全市各级各类预检分诊处要对就诊的患者进行鉴别诊断和分流,对发热患者要及时引导至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感染疾病科和二级以上中医医院、部分专科医疗机构设立的相对独立诊区进行治疗。同时,加强严重急性呼吸道感染和不明原因肺炎的监测,在诊治严重急性呼吸道感染和不明原因肺炎时要仔细询问流行病学史,及早发现和报告中东呼吸综合征病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此外,规范开展标本采集、运送和检测工作,认真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密切与出入境、公安、民委等部门配合,完善信息通报机制,做好密切接触者追踪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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