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医药学院教务处工作职责:
教务处由教学科、教务科、实践教学管理科、考试中心、教材管理科五个科室组成,是在院长和主管教学副院长领导下的负责全院教育、教学工作的职能机构,代表学校对全院教学工作进行统筹、协调、指导和检查。
1、根据学科与社会发展需要,对专业设置、专业方向、培养目标、教学内容、办学资源等进行系统建设。
2、在学院办学与学科发展实际的基础上,制订课程建设规划,加强教学队伍与教材建设,注重引进先进的教学方法与手段,深化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改革,开展优质课程、精品课程评建。
3、以国家教育方针和教育制度的要求为准则,结合学院办学实际,通过制定系列的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对教学行为的各个环节进行规范,并在实践中不断地加以修改、补充和完善。
4、组织教师、教学辅助人员及教学管理人员进行人才培养模式、教学内容、课程体系和教学方法的改革与研究工作,负责教学研究及成果奖评工作。
5、开展教学检查、教学质量评价、教学督导和教学评奖等教学质量监控工作。
6、组织二级学院、教学系部教学管理部门制订教学计划学期进程表、课表、校历等,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及时处理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或事故;同时做好教室、实验室、场馆等教学设施的合理配置和规划建设,提高资源效益。
7、认真开展学生入学资格审查及注册、学业成绩管理、学籍异动、毕业资格的审核、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及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发放等工作。
8、建立科学的考试工作程序和制度,组织二级学院、教学系部制订考试计划,严格考试过程管理;同时,承办国家大型考试,主要有全国大学生四、六级英语考试和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
9、加强实践性教学环节的组织管理与实验室、实习基地软硬件建设管理,组织、指导二级学院开展巡回教学、临床技能考核和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10、组织大学生开展科研及创新活动。
11、组织大学生开展各种校级、省级、国家级竞赛活动(英语演讲大赛、临床技能大赛、科研设计大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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