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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诊医生负责制

2015-09-11 13:57  来源:医学教育网    打印 | 收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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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诊医生负责制是什么?首诊医生负责制有哪些要求?在首诊医生负责制里具体该做些什么?医学教|育网小编搜集整理了首诊医生负责制的相关信息,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首诊医生负责制的具体内容如下:

1、第一个接待病人的科室和医生称为首诊科室和首诊医生。

2、首诊医生负责接诊病人的诊断、治疗及相关记录。首诊医生为非典、禽流感等法定传染疾病的责任报告人。

3、对一次就诊不能确诊的病人,首诊医生应向病人解释清楚并预约下次就诊时间及检诊等相关事项。对二次就诊仍不能确诊的病人,首诊医生应主动邀请上级医师会诊或申请院内会诊,必要时按相关制度邀请院外会诊。

4、对确系非本科疾病病人医学|教育网整理,应耐心向病人介绍其病种及应去就诊科室。对边缘性疾病病人,不得拒诊,必要时,可请有关科室会诊。在未明确收治科室时,首诊科室和首诊医生应负责到底,严禁相互推诿。

5、如复杂病例(重危或多发伤),需两科或更加科室协同抢救时,首诊医生应首先实行必要的抢救,并及时通知医疗康复部,以便立即调集各有关科室值班医生、护士等有关人员。当调集人员到达后,以其中职称最高者负责组织抢救。首诊医生应向接诊医生介绍病情、抢救措施及交接记录后方可离开,如提前离开,在此期间发生的问题,由首诊医生负责。

6、如患者确转/转院,且病情允许搬动时,由首诊科室和首诊医生负责有关规定联系安排,并要落实好接收科室/医院后方可转科/转院。

首诊医生负责制的相关内容由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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