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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实习教师

2014-12-04 13:37  来源:医学教育网    打印 | 收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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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实习教师职责

1、严格按照毕业实习大纲的规定,明确实习指导的要求,负责学生实习期间的管理工作,做好与实习单位的协调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实习生稳定、顺利的完成实习任务。

2、在毕业实习开始前,进行一次集中指导,使学生明确实习目的、实习要求和考核方式,交代实习注意事项,解答学生问题,互留联系方式。

3、定期(至少一月一次)与学生联系,及时了解学生实习情况,并指导和帮助学生解决学生实习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经常性地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并做好记录。

4、指导教师每学期必须到实习单位现场指导(省外一次以上,省内两次以上),召开实习生会议,向实习单位了解实习生情况,及时与实习单位沟通,并做好记录。

5、广泛征求实习单位、带教教师、学生等对人才培养方案的意见。为专业建设和课程改革提供第一手资料。

6、学生实习结束后,参考实习单位意见,对其进行实习成绩评定。

7、帮助指导所带毕业实习学生就业,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所带实习学生一次就业率达85%以上。

8、督促指导学生填写“毕业实习鉴定手册(表)”、“毕业生跟踪调查问卷”、“毕业生跟踪调查表”等资料。

9、完成学院、系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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