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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变更注册事项

2014-11-05 09:03  来源:医学教育网    打印 | 收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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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变更注册事项:

(1)所有复印件由医疗机构核对原件并盖章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且经市卫生监督所受理窗口复核原件后,在复印件上注明 “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并签名;

(2)属本地迁出的,办结领取材料时需提供电子信息拷贝,请申请人自备U盘或提供邮箱。

(3)凡提供虚假材料者,将依照行政许可法等法规,报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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