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住院医师培训 :
(一)培训学员的管理:按照《深圳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试行)》,由市卫人委委托市医学继续教育中心和培训基地签订委托培训协议共同管理,与学员签订《深圳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协议书》,学员档案、户口、人事代理由市人才交流服务机构代理,代办学员有关入户手续、代缴社保金等事项。学员在培训期间按照深圳市初级普通雇员专业技术岗位工资福利性经费核拨标准(5150元/月),每月由医教中心代为发放。学员生活补贴、保险、培训管理等经费由市、区财政专项经费开支。
(二)学员的培训:在本市的培训基地或委托国家重点院校附属医院的培训基地进行。培训内容按照《卫生部专科医师培训标准细则(普通专科)》及所在培训基地有关要求进行。培训时间本科生为三年(研究生培训年限相应减缩)。
(三)培训考核:科室轮转结束时,由培训基地考核小组对学员进行出科考核;每年度结束时,由培训基地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领导小组对学员进行年度考核;同时,在培训期间,参加公共科目的学习和考试。学员培训第二年,由所在培训基地医院协助办理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及相关注册手续。
(四)学员完成培训,包括按计划完成各种培训任务,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并通过各科出科考核和公共科目考核(省级)、普通专科阶段考核(省级),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五)学员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后,具备直接聘用为深圳市医疗单位职员的资格,根据培训期间的考试、考核成绩安排到我市各医疗机构工作,由用人单位办理职员聘用手续。
2011年已接收我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进行委托培训的有北京大学、北京协和医学院、上海交通大学、四川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南大学、中山大学、中国医科大学、南方医科大学等国家重点院校的附属医院。
深圳市已有7家医院32个培训基地已通过省卫生厅评审认定,今年也安排了部分学员进行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