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医师所需材料用于注册:
1、《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一式两份);
2、区内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申请人近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
3、医疗机构聘用证明;
4、《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拟执业机构公章);
5、身份证复印件(团体申报的加盖机构公章,个人申请核实原件);
6、拟执业机构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7、近期二寸免冠正面相片两张;
8、取得《医师资格证书》超过两年未注册的医学`教育 网搜集整理以及重新申请注册的人员,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交在所在地卫生厅指定的培训机构(公共卫生类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接受3—6个月的培训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9、外省医师取得《医师资格证书》,申请在我区注册的,提交以上材料之外,还应提交原发证机关出具的外省执业医师《医师资格证书》证明和原执业机构的注册主管部门出具的《外省医师执业注册证明》;
10、取得医师资格前已注册执业助理医师的,需交回执业助理医师《医师执业证书》,办理注销手续;
11、集体办理执业注册的提交机构出具的申请报告附注册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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