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师变更需要体检表吗?
医学教育网回复:需要,详见以下体检表样式。需要,详见以下体检表样式。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 | 照片 | ||||||||||||
身份证号 | 联系电话 | ||||||||||||||
工作单位(毕业院校) | |||||||||||||||
请您如实提供既往病史,如隐瞒病史责任自负。(在每一项后面打√) 如填写“有”,请做详尽描述。(包括:病种、分期、治疗情况) |
|||||||||||||||
精神病 无□ 有□ 癔症 无□ 有□ 吸食、注射毒品史 无□ 有□ 慢性肾炎 无□ 有□ 传染性疾病 无□ 有□ |
癫痫病 无□有□ 严重的神经官能症 无□有□ 器质性心脏病、心肌病 无□有□ 尿毒症 无□有□ 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 无□有□ |
||||||||||||||
基本情况 | 身高 | cm | 体重 | Kg | 血压 | / mmHg | 医师签字: | ||||||||
内科 | 呼吸系统 | 心脏 | 医师意见: 签字 |
||||||||||||
神经系统 | 腹部器官 | ||||||||||||||
其他 | |||||||||||||||
外科 | 颈部 | 皮肤 | 医师意见: 签字 |
||||||||||||
脊柱 | 四肢关节 | ||||||||||||||
其他 | |||||||||||||||
眼科 | 裸眼 视力 |
左 | 矫正视力 | 左 | 色觉 功能 |
左 | 医师意见: 签字 |
||||||||
右 | 右 | 右 | |||||||||||||
其他 | |||||||||||||||
耳鼻 喉科 |
听力 | 左耳 米 右耳 米 | 医师意见: 签字 |
||||||||||||
唇腭 | 嗅觉 | ||||||||||||||
耳鼻咽喉 | 其他 | ||||||||||||||
胸部X线 正位片 |
医师签名: |
||||||||||||||
化验单粘贴处(必检项目) 肝 功:(谷丙转氨酶) 肾 功:(肌酐尿素氮) 乙肝两对半: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丙肝: |
|||||||||||||||
体检结论: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主检医师签字: 体检医院公章: 年 月 日 |
|||||||||||||||
1、凡本网注明“来源:医学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医学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医学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本网站欢迎积极投稿
4、联系方式:
编辑信箱:mededit@cdeledu.com
电话:010-82311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