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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医师培训制度

2014-10-08 14:31  来源:医学教育网    打印 | 收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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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医师培训制度:

一、医师应提前十分钟上岗,做好就诊前准备工作。

二、门诊医师必须遵守门诊首诊医师负责制度,工作应认真负责,保证诊治质量,并尽量缩短候诊时间。

三、热情接待患者,根据主诉重点询问病史,进行全面的或重点的体格检查及必要的辅助检查,做到早期诊断,及时治疗,迅速处理。

四、根据门诊条件及病情需要决定检验项目及治疗方法,并交代清楚注意事项,采用特殊疗法时,务必掌握好适应症和禁忌症。要认真书写门诊病历。

五、遇有疑难或不能处理的疾病,或两次复诊尚未确诊者,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应及时请示会诊,建议其必要的检查,并转上一级医院就诊。

六、应随时警惕早期肿瘤,防止漏诊、误诊。

七、检查患者后应洗手,发现传染病时应按消毒隔离常规处理。

八、要认真填写辅助检查申请单,如患者拒绝接受医师提出的检查和治疗时,医师须耐心向患者说明此检查的必要性及可能发生的后果。如患者仍拒绝时,须将上述内容记录于病历,必要时请患者或家属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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