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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复主治医师报考

2014-09-16 10:37  来源:医学教育网    打印 | 收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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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复主治医师考试属于卫生资格考试卫生资格考试相关规定如下:

1.适用人员范围

经国家或有关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内,从事医疗、预防、保健、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以下简称“技术”)专业工作的人员。

2.专业及级别范围

临床医学、预防医学、药学、护理、技术专业分为初级资格(含士级、师级)、中级资格。全科医学专业起点为中级资格。

3.考试科目设置

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置“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等4个科目。

4.考试方式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下发的《关于201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2014]110号)。2014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新增放射医学技术初级(士)、放射医学技术初级(师)、神经电生理(脑电图)技术初级(师)、放射医学技术中级、核医学技术中级、超声波医学技术中级、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心电学技术中级和神经电生理(脑电图)技术中级8个人机对话考试专业,专业代码分别为104、206、215、376、377、378、387和391.2014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代码为102、104、202、204、206、215、301-360、367、374、376、377、378、387和391的73个专业的4个科目实行人机对话的考试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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