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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处设置岗位职责

2015-05-21 08:13  来源:医学教育网    打印 | 收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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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处设置岗位职责:

处长 办公地点:23-601 联系电话:0571-86613653

工作职责

全面负责研工部、研究生处工作

负责制订学校研究生教育中、长期发展规划

负责制订全处工作计划、报告和总结

主管研究生招生、培养

副处长 办公地点:23-603 联系电话:0571-86613696

工作职责

分管研究生思政教育、就业和学位工作

负责制订学校研究生思政教育、奖助与学位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负责博士后流动站的管理及博士后科研人员的进站、培养与出站审核。

招生、管理科

招生科办公地点:23-607 联系电话:0571-86613539

招生科工作职责

1.博士、硕士研究生年度招生计划制订

2.博士、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编制

3.研究生招生宣传、考务、调剂与录取

4.港、澳、台研究生招生、研修班招生与免推生计划

5.毕业研究生就业指导

6.毕业研究生毕业派遣

管理科办公地点:23-609 联系电话:0571-86613663

管理科工作职责

1.研究生党、团建设与思想政治教育

2.研究生学籍管理

3.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及奖惩

4.研究生“三助”、助学贷款与困难补助

5.研究生心理健康教育

6.研究生社团与社会实践

研究生培养科 办公地点:23-604 联系电话:0571-86613540

工作职责

1.研究生培养方案制(修)订

2.研究生开课、选课、考试、成绩等日常教学工作

3.研究生培养环节管理

4.研究生教学评估、评奖

5.研究生教学研究和课程建设

6.研修班的课程与成绩管理

学位办公室 办公地点:23-605 联系电话:0571-86613709

工作职责

1.受理博士、硕士学位申请

2.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评阅管理

3.推荐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

4.研究生指导教师增列和转评

5.研究生指导教师的管理与培训

6.以研究生同等学力申请学位的受理与管理

7.博士后流动站及博士后科研人员的进、出站管理

8.研究生处日常事务、行政管理和考勤等工作

9.研究生处的文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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