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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中医药大学中医药研究院岗位职责

2015-05-15 15:08  来源:医学教育网    打印 | 收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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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中医药大学中医药研究院岗位职责:

第一条、书记工作职责

1. 负责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根据上级党组织的安排和支部的实际情况,组织党员政治学习活动。

2. 主持组织生活会,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用创新的精神改进支部组织生活的内容和方式,提高组织生活的质量和效 果。

3. 健全和完善党建工作制度,做好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做好支部建设目标管理评估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结合本支部的情况研究拟定工作计划,提出落实的具体措施。

4. 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积极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做好培养和考察入党积极分子的工作,对合 格的预备党员要按时讨论转正。

5. 做好本院的思想教育工作。定期深入调查分析教职工的思想动态,结合专业特点,有针对性,经常地做好党员和群众地思想政治工作。

第二条、院长岗位职责

1. 全面主持研究院的院务工作。

2. 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遵守国家的各项法规,法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全面领导研究院的科研、教学、人才培养、实验室建设、学科建设、后勤保障等工作。

3. 主持院务会议,就研究院的发展规模,学科建设,学生培养,管理改革,经费管理,实验室建设等重大问题进行研究,提出意见,报学校批准后组织实施。

4. 分管研究院人事工作及经费使用,制定人才培养计划,负责人事进出,职称评定,在职进修,年度考核等各项工作。

5. 负责完成学校布置的其它工作。

第三条、常务副院长岗位职责

1. 协助院长做好行政管理工作,主要协助院长负责研究院的教学,科研及实验室管理工作。

2. 负责制定有关教学、科研、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国内外学术交流、实验室建设等行政工作计划,报院长审阅,并组织实施。

3. 根据本院科研目标和学科发展的要求,组织各研究部门及办公室制定有关教学、科研、行政方面的计划,提交院务会讨论通过,并检查落实。

4. 督促、检查办公室的工作,做好日常的管理工作。

5. 完成学校党政领导及院长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第四条、副院长岗位职责

1. 协助院长负责研究院的科研开发事务和信息工作。

2. 协助制定研究院的学科发展方向及长期发展规划。

3. 协助组织实施研究院各层次课题的申报、评审、结题、鉴定等各项工作,对课题经费的合理使用提出建议。

4 .协助组织实施研究院的重大科技活动和校内外的学术交流活动。

5. 负责加强与学校其他部门的学术联系。

第五条、办公室负责人职责

1. 协助院领导做好研究院的日常行政工作。

2. 制度建设。根据行政事务工作需要,建立健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

3. 印信管理。按照印章、介绍信管理规定使用印章、介绍信,为全院职工服务。

4. 会务工作。会议室的管理、安排与使用,会议的通知、组织、签到、记录。

5. 接待工作。接待来宾和来访人员,安排领导、部门接洽,完成其他接待事宜。

6. 对外联络。做好对外联络、公务接洽、来宾接待工作。

7. 设备管理。做好计算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的使用与维护工作。

8. 临时交办。承办院长在日常工作中,遇到突发性的工作任务,交办的事宜。

9. 随时与员工交流,及时记录他们在工作中遇到的并需要解决的问题及困难,定期向领导汇报,争取得以解决。

第六条、财务负责人职责

1. 财务负责人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维护财经纪律,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履行财务监督职责。

2. 按规定设置会计科目和会计帐簿。

3. 及时准确的进行日常核算业务,并按期编制会计报表,整理保管好会计挡案

第七条、工会负责人职责

1. 主持工会日常工作,学校工会委员会会议、工会组长会议。结合本院情况,贯彻执行上级决议,研究开展学校工会工作。

2. 加强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开展为人师表,敬业爱岗,岗位标兵等活动,克服不良倾向。

3. 积极组织群众性业务活动,不断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

4. 关心会员的物质和文化生活,协助领导解决会员的实际困难,维护教职工利益,配合学校行政组织开展文明,健康的文化,体育和娱乐项目,促进教职工的身心健康。

5. 负责学校每学期的工会计划和总结工作。

6. 召集并支持工会委员会会议和领导贯彻工会委员会的决议。

7. 代表工会组织出席各种会议。

8. 在上述工作中负责处理各项工会事务工作和负责生活,工会财务等工作。

第八条、实验室负责人岗位职责

1. 在学校和中医药研究院的领导下,全面负责本部门的工作。

2. 贯彻实施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对实验室进行科学管理。根据实验室管理工作需要,组织制定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

3. 负责编制本实验室建设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检查执行情况。

4. 根据科研和实验教学计划,协调科研和教学的关系,对分项目进行统筹和协调。

5. 领导本室各类人员的工作,制定岗位责任制,分工细则,负责对本室专职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培训及考勤工作。

6. 负责抓好仪器设备、低值易耗材料的使用管理工作,做好本实验室仪器设备及各项物资的增添、外调、外借、报损、报废、丢失赔偿等,适宜提高仪器设备的利用率、完好率和科学管理水平。

7. 负责搜集、整理和上报实验室相关信息。

8. 负责本实验室精神文建设,加强实验室公德建设,并营造学术氛围。

9. 每学期结束,总结实验室工作,负责对本室人员进行考核。

10.完成中医药研究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九条、医学实验动物中心负责人职责

1. 在学校和中医药研究院的领导下,全面负责本部门的工作。

2. 制定本部门的各项管理制度和各种标准操作规程,并落实执行。

3. 制定本部门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和工作计划,帮助、检查、督促各项工作,定期或年终考核完成情况。

4. 加强饲养人员和实验人员的岗前培训,使其明确各项管理制度,掌握各种标准操作规程,获得上岗许可证。

5. 严格按教学计划购买实验动物、饲料、垫料及低质易耗品。负责设备的检查和维修工作,保证动物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

6. 配合科研工作,合理安排动物实验。

7. 负责动物传染病和寄生虫病的防治工作,制定相关制度和措施,保证人和实验动物的安全。

8 .加强本部门安全保卫工作,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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