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药学院新生如何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学生本人向所属二级学院提交助学贷款书面申请和国家助学贷款的申请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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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学院审查学生申请助学贷款的资格,结果公示,并向助学贷款管理中心上报申请助学贷款学生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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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学贷款管理中心审核,确定贷款学生名单,按名单发给所在二级学院《国家助学贷款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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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学贷款管理中心审查各二级学院递交的《国家助学贷款审批表》并签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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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学贷款管理把审核通过的学生名单汇总表报送省助学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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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助学中心审查学生申请材料,报国家开发银行广东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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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完成审批工作,在校公示初审通过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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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学生填写《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和《借款凭证》,学生签署借贷转帐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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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成功,发放国家助学贷款 ----->获贷学生学籍异动,出现休学、退学、转学等状况
(建立学生贷款档案) ↓
↓ 停止贷款,学生办理还贷手续后
获贷学生毕业前办理还款确认手续 方可办理其他相关的离校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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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按还款确认书协议按时供还贷款本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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