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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高等药学院校概况(2012)

2015-05-07 17:27  来源:医学教育网    打印 | 收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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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高等药学院校概况:

截至2012年底,全国设置有药学类及其相关专业的普通高等学校共703所,其中,本科院校371所(药学院校3所,医学院校50所,中医药院校23所,综合性院校123所,理工、化工、工业、科技院校82所,农业、林业、海洋院校29所,师范院校37所,商业院校5所,邮电大学1所,计量学院1所,外事学院1所,民族院校12所,部队医药院校4所);医药高等专科学校46所;独立设置的高等(含高专)职业技术学院286所。

703所高校的分布:华北地区86所,其中北京12所,天津15所,河北省29所,山西省15所,内蒙古自治区15所;东北地区83所,其中辽宁省24所,吉林省21所,黑龙江省38所;华东地区206所,其中上海市13所,江苏省49所,浙江省26所,安徽省32所,福建省15所,江西省18所,山东省53所;华中地区114所,其中河南省43所,湖北省41所,湖南省30所。华南地区59所,其中广东省34所,广西壮族自治区19所,海南省6所。西南地区95所,其中重庆市15所,四川省26所,贵州省23所,云南省29所,西藏自治区2所。西北地区56所,其中陕西省27所,甘肃省14所,青海省4所,宁夏回族自治区5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6所。部队院校4所。

703所高校的管理体制:教育部主管的35所,工业和信息化部主管的2所,国家民委主管的6所,国务院侨办主管的2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主管的1所,解放军总后勤部及武警总队主管的4所,省、直辖市、自治区主管的653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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