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实验中心机构设置:
行政设置
1.主 任:主持实验中心的全面工作。
2.教学科:执行日常实验教学监管工作。
3.行政科:负责行政、后勤、安全、纪律等监管工作。
党支部
1.支部书记:负责实验中心的党务及政治思想工作。
2.组织委员:协助书记做好组织工作。
3.宣传委员:协助书记做好宣传工作。
4.纪检委员:协助书记做好纪律检查工作。
联系电话:0316-6058160
电子邮件:dfxysy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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