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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医科大学精神医学

2015-04-24 13:56  来源:医学教育网    打印 | 收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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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医科大学精神医学:

专业简介

一、专业概况哈尔滨医科大学大庆校区精神医学专业开设于2004年,是我校优势专业。2013年中国科学评价研究中心公布中国大学专业排名结果位列第四名。精神医学专业依托大庆市第三人民医院(国家三级精神病专科医院),现有专业教师40人,全部为副高职以上职称,具有硕士以上学位10人,硕士研究生导师2人。近三年毕业生一次就业率均超过95%,考研率达40%以上。毕业生遍布北京、天津、上海、广州等大中型城市,深受用人单位的欢迎。

二、专业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人文社会科学、临床医学、心理学、精神病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掌握精神疾病防治和心理咨询基本技能的高级医学专门人才。毕业后能在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学科研部门从事以神经、精神疾病为主的临床预防、治疗、科学研究、教学工作及心理咨询、心理治疗工作。

三、业务培养要求(一)素质要求1.尊重与关爱病人,维护民众的健康利益,具有为人类身心健康奋斗终身的理想和信念;

2.以病人利益为重,树立成本效益观念,合理利用卫生资源,最大限度的发挥可用卫生资源的最大效益;

3.树立终身学习观念,培养创新意识,不断追求卓越;

4.具有分析批判精神,养成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和解决问题的方法;

5.树立依法行医的法律观念,学会用法律实现和保护医患双方的权益;

6.有团队合作精神,实现良好的人际沟通,处理好医患、医际及医学与社会之间的关系。

(二)知识要求1.熟悉与精神医学相关的行为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等基础知识和科学方法;

2.掌握生命各阶段的人体正常结构和功能,正常的心理状态;

3.掌握健康教育、疾病预防和筛查的原则,掌握临床流行病学的有关知识与方法;

4.掌握临床常见精神类疾病的发病原因、发病机理、临床表现、诊断及防治原则;

5.熟悉国家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

(三)技能要求1.能够系统、规范地采集病史,具备进行体格及精神检查的能力;

2.具有较强的临床思维能力,对人类疾病的病因、发病机制作出分类鉴别的能力;具有对急、难、重症的初步处理能力;

3.掌握基础医学的基本技能,具有初步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4.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表达能力,能够建立和谐的医患和医际关系,对病人和公众进行有效的健康教育;

5.具有外语交流能力和计算机应用能力;

6.具有自主学习和终身学习的能力。

四、主干学科和主要课程主干学科:基础医学、临床医学、精神医学、心理学。

主要课程:系统解剖学、生理学、生物化学病理学、药理学、诊断学、内科学外科学、预防医学、精神病学基础、神经病学、心理学导论、临床精神病学、儿童精神病学、司法精神病学、临床心理学。

五、修业年限和授予学位修业年限:五年授予学位:医学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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