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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制度宁夏药学会

2015-04-15 09:55  来源:医学教育网    打印 | 收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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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制度宁夏药学会:

(一)会员代表大会

每五年召开一次会员代表大会; 会员代表到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特殊情况需要召开会员代表大会的,须经秘书长提议,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方能召开。

(二)理事会会议

每年必须召开一次会议,理事会会议因特殊情况,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规定:理事会会议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理事成员在当届期间缺席两次理事会会议者视为自动放弃理事资格;参加人员:理事会理事成员;主持:会长或执行会长授权副会长主持;记录:秘书长、副秘书长;内容:在理事会的职权范围内讨论、审议学会相关工作事项。

(三)常务理事会会议

时间:每半年必须召开一次会议,常务理事成员连续缺席两次或当届期间累加缺席三次常务理事会会议者视为自动放弃常务理事资格;常务理事会会议因特殊情况,亦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规定:常务理事会会议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参加人员:常务理事成员;主持:会长;记录:秘书长、副秘书长;内容:在常务理事会的职权范围内讨论、审议学会相关工作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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