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大学建筑学专业:
华侨大学建筑学专业始设于1983年,在国务院侨办、教育部、建设部、海外华侨及各兄弟院校的关怀和支持下,迅速成长发展,教学设施日臻完善,教师队伍已具相当实力,稳定而有特色的科研方向已基本形成。1992年建筑学专业被评为“国侨办”的重点学科,1993年获得“建筑设计及其理论”专业硕士授予权,1995年招收了第一批研究生,1996年初次通过全国建筑学专业教育评估,2000年获得“建筑历史与理论”专业硕士授予权。2003年创办“城市规划学”专业。2005年,建筑系扩展为建筑学院,并由泉州搬迁至厦门。2010年建筑学专业被批准为全国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2011年,建筑学、城乡规划学同时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一级学科硕士点。2014年,城乡规划学通过全国城乡规划专业教育评估。2014年创办“风景园林学”专业。
华侨大学建筑学院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与“为侨服务”的办学宗旨,实践“会通中外、并育德才”的华侨大学办学理念,倡导传承民族精神,融通多元文化。我们的目标是培养具有创造生活能力,具有充分的专业自信,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及深刻的批判精神的新型建筑师,为此,在“加强基础、拓宽专业、重视实践、培养能力”的原则指导下,强化通识教育,基于建筑主体“人”科学地组织教育内容, 紧扣空间-人-社会三者间的复杂性关系,寻求人文与艺术的解决方案。
华侨大学建筑学院高度重视建筑教育、科学研究与生产实践的整体性关系。在科研上长期着眼于闽南地域城市与建筑研究,同时积极加强与海内外的联系,而近年来多位海归博士的加盟,使地域研究与国际视野有机结合。特别是8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取得和推进,使学院科研总体水平稳居福建前列。另外,在社会服务与生产上学院与华侨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也实现高度资源共享,为师生参与社会实践提供良好的基础平台,达成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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