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院精神文明建设:
1、制定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的规划、计划、方案,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开展精神文明创建和校园文化建设工作;组织进行相关的监督检查、考核评比及全面总结;
2、组织全校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典型的评比和表彰(“感动校园”十大人物评选);
3、制定并监督执行学校工作岗位规范和各类工作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4、承担校园建设中相关人文景观内容的设计,指导各校区开展相应工作;
5、负责重大节日和群众性宣传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6、开展校园文化活动、载体的审批、管理工作,指导各学院校园文化品牌建设,评选学校校园文化活动精品项目;
7、指导反邪教协会工作;
8、指导摄影协会工作;
9、举办“远志大讲堂”;
10、开展师生思想动态研判;
11、开展网络监控,负责网络评论员队伍建设;
12、临时性工作和领导交与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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