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医药大学社团设置机构:
社团理事会设秘书长一名,主席一名,主席助理一名、社团理事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一名,副主席四名。社团理事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为社团代表大会,同时设立常务委员会,下设监察中心、活动中心、外联中心、宣传中心、社团中心。
(一)社团代表大会审议、修改社团理事会管理章程;
审议、决定新一届常务委员会成员组成;
审批社团理事会年度工作计划,决定新学年社团理事会发展方向及主要任务;
审议由常务委员会提交的其他议案。
(二) 秘书长负责对理事会的工作方向、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工作方针及工作方法进行指导;
加强团委和理事会之间的联系。
(三)社团理事会主席负责理事会的全面工作,主持召开理事会常委会议;
指导、帮助和督促各部开展工作;
经常与校团委保持联系,及时反馈理事会工作情况,并向理事会各部门及成员传达有关精神。
(四)常务委员会在社团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监督指导社团理事会及各直属社团工作;
提名主席及常务委员会候选人;
定期招开社团代表大会;
及时发现问题,提出相应议案。
(五)监察中心负责各社团的审批、评优、注销工作;
负责社团理事会人员的考核;
社团及社团理事会的财物保管;
设职能部门:监督考核部、财务审查部。本中心设一名中心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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