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教学中心研讨会:
2014年11月28-29日,由教育部高等学校药学类教学指导委员会、高等学校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联席会药学学科组主办、中南民族大学药学院承办的“第三届全国医药院校药学/中药学实验教学中心研讨会暨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联席会”在武汉中南民族大学召开。包括中国药科大学、沈阳药科大学、北京大学药学院、上海中医药大学和我院在内的全国37所医药院校的实验教学负责人和教师代表参会,我院实验教学中心费正副主任和姜琳琳老师参加了此次会议。此次会议议题主要是交流实验中心建设经验和加强实验室内涵建设。
会上专家详细解读了药学类本科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中有关“实践教学”的基本指标,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该标准是由包括我院在内的39所高校及其他多所相关单位共同参与制定的,该标准为药学专业的设置、评估药学本科教学质量和提高药学办学质量提供了有力依据。另外,专家还介绍了实验教学内涵式发展的一些核心要素,如实验教学、实验队伍、管理模式和设备环境等的具体要求,还交流了虚拟仿真实验室和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建设经验。
教育部高等学校药学类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药科大学副校长姚文兵教授在介绍药学类国家教学质量标准中有关“实践教学”方面内容时,明确指出了应配备实验教师数量、实验室面积、实验仪器、实验分组人数和实验教学经费、实践类课程在总学分中所占比例等基本要求。对比标准要求,我院的实验教学条件基本达标,但是个别地方还需要加强和重视,如实验室面积与生源增加之间的矛盾凸显,对开放实验室、综合性实验和研究探索型实验的理解还需要加强等。这次会议使我们深刻意识到在众多药学院校的激烈竞争中,只有深入理解药学类国家教学质量标准和实验教学的内涵式发展,加大对实验教学人力、物力的投入力度和继续实施实验教学改革,才能保持我院培养药学人才的优势地位。
1、凡本网注明“来源:医学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医学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医学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本网站欢迎积极投稿
4、联系方式:
编辑信箱:mededit@cdeledu.com
电话:010-82311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