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大学奖学金: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优秀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定奖励细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鼓励学生实现思想道德素质、文化素质、专业素质、身心素质的全面提高,培养和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高层次中医药人才,根据省教育厅和学校的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参评范围:我校全日制博、硕士研究生(定向、委培研究生除外),优秀奖学金奖励对象为一年级研究生,二年级研究生只参加三好学生的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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