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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卫生资格考试

2015-02-10 14:00  来源:医学教育网    打印 | 收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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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卫生资格考试

课程报名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同时具备下列相应条件:

(一)参加药士资格考试

取得相应专业中专或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二)参加药师资格考试

1、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药士职务满5年;

2、取得相应专业专科学历,受聘担任药士职务满2年;

3、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或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三)参加中级资格考试

1、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药师职务满7年;

2、取得相应专业专科学历,受聘担任药师职务满6年;

3、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受聘担任药师职务满4年;

4、取得相应专业硕士学位,受聘担任药师职务满2年;

5、取得相应专业博士学位。

其中参加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和全科医学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先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学历;医学教育网|收集整理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上述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的当年年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一)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

(二)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1年;

(三)受到行政处分者未满2年;

(四)伪造学历或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未满2年;

(五)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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