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医药学院成人教育学院:
湖北医药学院,原名郧阳医学院,始建于1965年, 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湖北省唯一独立设置的医学本科院校。1995年开始联合招收培养硕士研究生,2006年在国家教育部组织的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结论。2008年被教育部确定为硕士学位授予权立项建设单位。
学校成立有基础医学院、公共管理学院、第一、二、三、四临床学院、口腔学院、药学院、护理学院、生物医学工程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11个二级学院。开设有临床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护理学(含国际护理)、公共事业管理(医疗保险、卫生法学)、药学、口腔医学、医学检验、康复治疗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制药工程、生物科学与生物技术等12个本科专业和临床医学、护理、康复治疗技术等3个专科(高职)专业,具有医学、理学和管理学学士学位授予权。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校本部现有专职教学科研人员652人,其中高级职称者316人;具有博、硕士学位者504人,“楚天学者计划”特聘教授2人、楚天学者7人,省“111”工程人才1人,享受国务院、省ZF特殊津贴专家35人,省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45人,省市级学科带头人68人。专兼职硕士生导师134名。
学校现有5所均为国家三级甲等医院的附属医院和42所三级甲等本科实习教学医院。
学院与国内十多所重点院校建立了广泛、密切的合作关系。与美国、英国、加拿大、日本、德国、法国、澳大利亚、罗马尼亚等多个国家的高校建立了学术与师生交流关系。聘请了70多名中科院院士、工程院院士和知名专家为客座教授或学科带头人。
报 名 条 件
报考成人高校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大中专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
(2)报考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
(3)报考医学门类其他专业的人员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4)考生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且要求报考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其毕业后所获得的医学成人高等教育学历文凭将不能作为参加执业医师、执业护士考试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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