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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杂志发表文章

2015-01-22 17:09  来源:医学教育网    打印 | 收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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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杂志发表文章

药学投稿是很多人一直很疑惑的一个问题。目前,药学期刊很多,其中不乏鱼龙混杂,特别是一些以商业为主要目的的期刊,录用稿件时常常忽视其科学性和严肃性。因此,医务工作者尤其是基层医务工作者要防止稿件误投,应了解一些识别刊的知识。 期刊(即合法期刊)分为正式期刊和非正式期刊。正式科技期刊是由新闻出版总署与国家科委审批,并编入“国内统一刊号”的期刊。非正式期刊是指经行政部门审核领取“内部报刊准印证”作为行业内 部交流的期刊(一般只限行业内交流,不公开发行,不编入“国内统一刊号”),但也是合法期刊的一种。非法期刊系没有通过新闻出版总署和国家科委批准,也没有注册为“内部刊物”的非法出版物,大 多以营利为首要目的,收取高额的版面费,不能在国内公开发行或内部发行。这种期刊通常是在国外花几百元购买一个ISSN刊号来欺骗作者、读者。 正式期刊一般有国内主管单位,并有详细的通信地址,印刷出版地都在国内,除自办发行外大多通过邮局征订和发行,故常常有邮发代号。 很多人对期刊分级存在认识上的误区。比如,以主管或主办单位的级别来定期刊的级别,进而来定论文的水准;把科技部、教育部、卫生部及全国性学会或协会主管或主办的期刊定为“国家级”,把各 省级行政或学术机构主管或主办的期刊定为“省级”。以医学杂志为例,把中华医学会主办的期刊定为“国家级期刊”,省医学会主办的定为“省级期刊”。以上这些分级都是不科学的。2002年底,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报刊司就此类问题进行了统一答复:期刊无国家级、地方级的区别;目前国家与地方关于期刊的评比与期刊的学术水平无关:“核心期刊”的认定是民间行为,而非政府行为;目前新闻出版管理部门还没有制定衡量学术期刊质量的权威标准;新闻出版总署近几年举办过国家期刊奖、全国百种重点社科期刊奖、中国期刊方阵等期刊方面的评奖活动,不能认为获得这些奖项的期刊中的学术期刊质量就是高的,不能作为评职称时入选论文的依据。 其实,核心期刊的选定标准是“载文量多”、“收录量大”和“被引次数多”,与其刊载论文的水平高低没有必然联系。其选定范围为全国所有期刊,并没有对学术与非学术期刊进行严格的区分。因此,核心期刊不等于刊载优秀论文的学术期刊。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这一概念主要是用来供图书馆采购、收藏、导读时作参考用的,它不具备评价所刊登论文的学术水平和期刊的学术地位的功能。 综上所述,除在国外正式公开发行的有国别识别码和公众认可有一定影响力的外国期刊上发表论文外,药学文章应选择在国内合法期刊上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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