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药监局药学大专班:
根据《国务院关于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18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3〕48号),设立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厅局级),挂重庆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为重庆市人民政府直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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