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中医药学会介绍:
深圳建市初期,1983年6月以深圳市中医院中医药人员为主自发地组织了约20余人的深圳市中医学会,不定期地开展一些中医学术讲座和交流活动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1999年6月,学会按照国务院颁布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重新进行了正式的社团登记注册,登记证号:00315,根据规定学会名称重新恢复了“深圳市中医药学会”,正式成为独立的地方社团法人。同时,学会按规定要求,正式起草和修定了《深圳市中医药学会章程》,开设了学会独立的财务帐户、税务登记等,学会的注册资金为3万元人民币。学会主管部门为深圳市科学技术协会,市卫生局对学会进行行业管理和业务指导,市民政局为学会登记注册管理部门。由此,深圳市中医药学会正式步入了依法登记、规范管理、组织建全,全面发展的新阶段。
二十多年来,深圳市中医药学会在深圳市科学技术协会、深圳市卫生局、深圳市民间组织管理局的领导和关心支持下,在历届理事会同仁和广大会员的共同努力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民主办会,团结组织我市广大中医药科技工作者,积极开展中医药学术交流、科学普及、咨询论证和科技攻关,认真履行学会桥梁纽带职责,积极主动为中医药科技工作者服务,维护中医药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反映中医药科技工作者的意见、诉求,为中医药科技工作者成长营造了良好的环境。为促进全市中医药进步、社会和谐和建设中医药强市作出了积极贡献,取得了显著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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