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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医科大学卫生管理与教育学院专业概况

2015-09-23 14:41  来源:医学教育网    打印 | 收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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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医科大学卫生管理与教育学院专业概况:

首都医科大学卫生管理与教育学院是首都医科大学所下属的学院。学院共有教职工117人,其中教授、副教授36人,兼任兼职教授、副教授62人,博士及以上人员13人、硕士41人。学院下设六系: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系、卫生法学系、医学人文学系、哲学与社会科学系、应用语言学系、应用体育学系。六个系内共设教研室18个,硕士学位授权点3个,博导1人,硕导14人,共为全校各个层次的学生开设131门课程。

学院从2004年开始招收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四年制本科)的学生。

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四年制本科)培养目标:培养适合我国卫生事业发展所急需的,系统地掌握卫生事业管理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技能,有一定发展潜力的,具有创新精神的卫生管理人才。学生将具备管理学、经济学、社会学等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掌握现代医药科学的基本知识,掌握现代管理的技术与方法,具有较强的分析能力和操作技能,以及书面和口头表达能力,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成为能够在卫生事业或相关领域从事管理工作的高级复合型专门人才医|学教育网整理。本专业学生毕业后主要从事卫生行政管理、医院和其他卫生机构管理、卫生信息管理、医疗保险等方面的工作。

开设主要课程:社会医学与卫生管理学、医院管理学、卫生机构战略管理、卫生统计学、卫生经济学、医疗保险学、高等数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管理学与管理心理学、流行病学、社会调查研究方法、运筹学、预防医学、卫生法学与卫生监督学、公共政策、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会计与财务管理、管理文秘、计算机系统软件、卫生服务营销学、项目管理与评价、信息管理学、基础医学(形态学概论、机能学概论、病源学概论、护理学概论、药学概论)、临床医学(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传染病学)等。

毕业与学位授予:学生修业期满,考核合格者,颁发本科毕业证书;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符合学位授予规定者,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学院从2006年开始招收法学专业(四年制本科)的学生。

法学专业(四年制本科)专业培养目标:培养系统掌握法学知识,具备基本的医学知识和掌握我国普通法律,医事法律等从事卫生法律工作所必需的理论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的复合型、应用型法律高级专门人才。能较熟练地应用有关法律知识和法律规定处理医疗卫生领域相关法律事务,具有解决法律纠纷的能力,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在医疗机构、医药卫生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实务工作。

主要课程:英语、形态学概论、机能学概论、病原学概论、药学概论,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概论、公共卫生导论、护理学概论及临床医学概论、宪法学、法理学、民法学、刑法学、中国法制史、商法学、行政法学与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学、知识产权法学、经济法学、刑事诉讼法学、国际法学、国际私法学、国际经济法学、婚姻继承法、合同法、担保法、外国法制史、律师实务与司法文书、法律英语、证据法学、侵权法、卫生法学、医事法学、药事法学、卫生监督学、生物医学与法律、医疗纠纷与医疗事故、医疗诉讼与仲裁、卫生事业管理学。

毕业与学位授予:学生修业期满,考核合格者,颁发本科毕业证书;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审核,符合学位授予规定者,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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