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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药品 分类存放

2015-02-13 08:39  来源:医学教育网    打印 | 收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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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药品 分类存放:

1化学药品应按性质分类存放,如受光易变质的应装在避光容器内;易挥发、溶解的,要密封;长期不用的,应蜡封;装碱的玻璃瓶不能用玻璃塞等。

2. 互相发生化学作用的药品应隔开存放。

3. 化学药品要根据他们各自的特性放入试剂瓶中,如二氧化硅:广口瓶硝酸银晶体:棕色广口瓶氢氧化钠溶液:细口橡皮塞瓶氢氟酸:细口塑料瓶浓硫酸:细口磨口塞试剂瓶

4. 白磷、黄磷暴露在空气中会自燃,燃气有剧毒,均用水封存。溴易挥发,蒸气有毒,放低温通风处保存

5.金属K、Na、Ca、Li、Zn粉、CaC2 Na2O2见水易燃易爆, K、Na用煤油封存,遇水易燃品严禁漏水和接触水源。

6. 强氧化剂与易燃品接触,会产生氧化而自燃引起爆炸,要绝对分隔存放,严禁混放。

7. 存放和保管化学药品,根据药品的性质采取有效的办法。一般来说,溶液最好现用现配,不宜长期存放。

8. 所有化学药品的标签应保持字迹清晰。标签均应注明药品的名称、类别、纯度、等级、数量及购入日期。标签应作防腐、防潮处理涂蜡、清漆等。

9. 应在化学药品室内分别设危险药品专柜和剧毒药品专柜,用以贮放这两类药品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10. 一般危险药品只需单人单锁保管,但必须严格做到防震、防撞击、防摩擦,轻拿轻放,谨防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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