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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中医药大学教务处工作职责

2015-01-27 11:57  来源:医学教育网    打印 | 收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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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中医药大学教务处工作职责:

教务处是在校长和主管教学副校长领导下的有关本、专科教学工作的主管职能部门,下设教务科、质监科、学籍科、实习科。主要职责有:

一、执行上级的方针、政策,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拟定全校教学工作计划;制定有关教学方面的规章制度;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教学工作的发展规划、院(系)和专业的设置与调整、教学改革意见和建议,报请学校领导审定后组织实施。

二、制定校历,组织各院(系)制定和实施各专业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及有关教学文件,编制每学期的开课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负责全校的排课和教室调度,负责全校日常教学的动态管理。组织全校性公共选修课的开课、选课及成绩管理。根据社会需求情况、专业设置、人才需求等参与制定年度招生计划。

三、负责本、专科考场安排和调配,考试过程的指导、协调、监督及对考试中违纪、作弊学生的处理。负责题库的建设和管理。管理多媒体教室等公共教学设施。组织有关电教设备、软件的维护及升级换代。

四、负责全校本、专科学生的学籍管理、成绩管理、毕业资格审核工作,办理学士学位的授予工作,以及旁听生的接受、管理工作。

五、组织全校的教学改革研究工作,组织实施重大教改项目,管理各类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的立项、申报、结题、鉴定、管理和建设工作,优化教学过程。

六、会同各院(系)和有关部门组织制定本、专科各专业教学实习和毕业实习计划,协助各院(系)做好实习基地建设工作,安排学生的实习、社会实践等。

七、制定学校实验室建设规划,组织实验教学及组织实验室建设评估。

八、组织各院(系)、教学部(室)的教学评估,负责全校教学督导工作。

九、会同各院(系)组织教材建设,组织教材选定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十、配合财务处,做好全校日常教学经费、教学设备与软件购置经费、教改经费的预算及分配。

十一、核定教师教学工作量,配合人事处核算教学人员编制、拟定师资的补充、调整和培养提高方案。

十二、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教学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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