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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治医师查房

2015-09-15 09:45  来源:医学教育网    打印 | 收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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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治医师查房:

1.共性要求

(1)对住院患者要有固定医师负责,实行住院医师、主治医师、主任(副主任)医师三级负责制。查房一般在上午进行,上级医师查房,下级医师必须参加。主任(副主任)医师查房每周至少1次,主治医师查房每日1次,住院医师对所管邀者每日至少查房2次。

(2)查房前医护人员要做好准备工作。如病历、x线片、各项有关检查报告及所需用的检查器材等。查房时要自上而下逐级严格要求,认真负贵。经治住院医师要报告简要病历、当前病情并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主任或主治医师根据情况做必要的检查和病情分析,并下达指示。

(3)对疑难、危重等特殊患者,住院医师应随时观察病情交代并及时处理,必要时可请主治医师、主任(副主任)医师查看患者,协助处理。

(4)护理查房每周进行3次,由护士长组织护理人员检查护理质量,结合实际教学,研究解决疑难间题。

2.主任(副主任)医师查房制度

(1)主任(副主任)医师查房每周l或2次,常规安排在每周二、周四上午。

(2)参加人员包括: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进修医师、实习医师和护士长、责任护士以及有关人员。

(3)查房程序由主任(副主任)医师带领巡视所有病房本专业患者,对重点患者进行床旁间诊和查体,由经治医师报告病历,介绍病情,最后由主任(副主任)医师明确诊断并制定治疗方案。

(4)主任(副主任)医师查房要解决疑难病例、危重患者和审查新入院患者的诊断和治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和特殊检查治疗;抽查医嘱、病历和护理质量,听取医师、护士对诊疗和护理的意见;对下级医师、进修医师和实习医师进行必要的教学和培训工作;定期做学术讲座,介绍本学科专业领域的新进展和新成果

(5)由经治医师在病历上对主任(副主任)医师查房意见做相应记录,各级医师对主任(副主任)医师的查房指示要认真执行并及时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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