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强险”有望于今年6月底前在我市首推,这种类似于“交强险”的险种计划将可能在14家公立医院试点。昨日市委政法委、市卫计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等部门召开的“打击涉医案件”会议上表示。据称,今年年底相关部门希望“医强险”能在全市公立医院推开。
市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副巡视员谢若斯告诉记者,现今我市有北京大学深圳医院、市儿童医院、南山区人民医院、龙岗中心医院等8家医疗机构购买了“医疗责任险”,这是一种商业性保险,在国内已经比较成熟。
“深圳目前正努力做的,是在全国首推一种全新的医疗强制性保险,类似于大家熟悉的开车必须要交的‘交强险’,可以称作‘医强险’。”谢若斯透露,深圳市卫计委从2004年就开始计划推出这一“医强险”,近几年在媒体也有呼声,今年“有望推出”。
据悉,“医强险”与“交强险”的保险方式相似,由医院按照一定比例购买险种,一旦发生了相关的医疗纠纷、事故或需要医院承担医疗责任的时候,由保险公司按照额度进行理赔,真正做到把风险从医院和患者之间转移出去。
谢若斯表示,推行“医强险”的难度在于,设置强制性保险一方面需要中央的“顶层设计”,另一方面,保险公司也在看市场需求,如果参保医院不多就会使这一险种“流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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