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学科建设的相关信息,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如下:
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总则:
第一条、为了提高我省中医药科学技术水平,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中医药医疗保健的需求,更好地发挥我省的中医药学术优势,创建一批国内领先的、具有中医药特色和优势的中医药重点学科,以丰富和提高我省中医药诊疗技术与水平,加快我省中医药现代化进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浙江省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的日常管理工作,由省卫生厅组织,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负责实施,遵循分级负责、共同建设的原则,各承担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本单位所承担的重点学科建设的实施和管理。
第三条、根据“自愿申报、专家评审、择优选择、兼顾布局、宁缺勿滥”的原则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每三年开展一次评审工作。重点学科由浙江省中医药重点学科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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