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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8月1日起全国启动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证照,有什么影响?电子证照生成工作将于8月1日正式全国启动!
7月21日,国家卫健委与国家中医药局联合印发《关于推行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证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证照。
而根据国家卫健委6月6日公布的《2019年我国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统计公报》,2019年末,全国医疗卫生机构总数达1007545个,这意味着,全国100多万医疗机构迎来电子证照。
电子证照与现行证照具有同等效力
《通知》指出,电子证照是指由计算机等电子设备形成、传输和存储的,包含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医师和护士执业注册等信息的证照数据文件。电子证照与现行证照并行使用,具有同等效力。
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国家中医药局负责全国电子证照的管理、指导和监督工作,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电子证照的管理工作。
《通知》明确,电子证照是现有电子化注册系统功能的完善、升级和拓展,其签发、生成、修改等工作,应当与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管理相衔接。
医疗机构可在电子化注册的机构端,医师、护士可在电子化注册个人端申领电子证照。医师、护士所在执业机构负责本机构医师、护士执业信息的核查确认,医师、护士应当依据规定履行本人电子证照申领、执业信息维护等责任。
《通知》要求,电子证照生成工作将于2020年8月1日正式启动。符合生成条件的,于2020年12月31日前制发电子证照。需要补充完善生成信息的,医疗机构、医师、护士可依照权限通过机构端、个人端进行信息维护,符合生成条件后予以制发电子证照。
证照电子化已是大势所趋
事实上,推行电子证照并不突然。早在2017年,国家卫计委、国家中医药局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快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就制定了两步走战略:
第一步是到2018年6月,各省份建立地方电子化注册信息系统并互联互通,在此基础上,选择部分省份进行电子证照试点探索;
第二步是到2020年,全面推行电子证照,基本建立医疗服务要素准入管理与全程监管机制,实现行政审批管理便捷高效、事中事后监管动态及时、医疗资源信息开放共享的工作目标。
实践证明,通过构建电子化注册信息系统,优化完善行政审批方式,实现对全国所有医疗机构、医师、护士从准入到退出全执业周期的信息化管理的改革,对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提高行政管理效能、促进卫生健康领域“放管服”改革、服务人民群众健康发挥了重要作用。
此外,国家也从顶层设计上明确推行电子证照。比如根据2019年4月26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6号《国务院关于在线政务服务的若干规定》:
第八条 政务服务中使用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规定条件的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国家建立权威、规范、可信的统一电子印章系统。国务院有关部门、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使用国家统一电子印章系统制发的电子印章。电子印章与实物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加盖电子印章的电子材料合法有效。
第十条 国家建立电子证照共享服务系统,实现电子证照跨地区、跨部门共享和全国范围内互信互认。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电子证照和加盖电子印章的电子材料可以作为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的依据。
第十二条 政务服务机构应当对履行职责过程中形成的电子文件进行规范管理,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及时以电子形式归档并向档案部门移交。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电子文件不再以纸质形式归档和移交。符合档案管理要求的电子档案与纸质档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电子签名、电子印章、电子证照以及政务服务数据安全涉及电子认证、密码应用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这说明,相关职能部门乃至于国家都致力于推进证照电子化,全国范围内推行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证照是时代必然。
业界认为,医疗机构、医师、护士证照电子化的政策将带来以下影响:
一方面是进一步推进医疗资源科学配置,提高卫生健康管理效率,保障医务人员及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比如申请办理医疗机构、医师、护士执业资格证的时间会缩短,多元化多元办医格局加快形成,医疗服务资源供给数量持续增加,潜能不断释放。
另一方面是延伸证照电子化的应用场景,进一步推动医疗机构使用全国通用的第三方服务平台——001医药电子资料管理平台进行药品质量档案电子化管理,尤其是首营资料及检验报告等资料的管理,以实现无纸化办公,提高工作效率,节约运营成本。
业内人士认为,001平台取得国家许可的中国移动CA认证中心的授权并提供电子签名应用服务,可以接入国家权威的“企业信息库”和“居民身份证信息库”进行第三方征信比对,实现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对电子文件提供可靠的云存储和加密控制,达到《电子签名法》关于“可靠的电子签名”的规定要求。
《通知》最后强调,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电子证照工作,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有序推进,按时保质完成工作。要加强政策措施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推进。要定期评估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实施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新困难。需要技术支持的,请与全国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系统技术部门联系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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