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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4日 19:00-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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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关于“内蒙古呼伦贝尔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变更地点受理条件”,医学教育网编辑整理相关规定分享如下,供大家参考了解。
受理条件
1、《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七条医师执业注册内容包括: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 执业地点是指执业医师执业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所在地的省级行政区划和执业助理医师执业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所在地的县级行政区划。 第八条 医师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后,应当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活动。 第十七条 医师跨执业地点增加执业机构,应当向批准该机构执业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增加注册。 第十条 在同一执业地点多个机构执业的医师,应当确定一个机构作为其主要执业机构,并向批准该机构执业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对于拟执业的其他机构,应当向批准该机构执业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分别申请备案,注明所在执业机构的名称。 执业助理医师只能注册一个执业地点
设定依据
设定依据:《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健康委令第13号,2017年2月28日)第三条,第二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1998年6月26日主席令第五号,2009年8月27日予以修改)第十三条:国家实行医师执业注册制度。取得医师资格的,可以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第十四条: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医疗、预防、保健业务。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收费标准及依据
无
办理地址: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奋斗镇友好五街西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市卫生健康委窗口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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