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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0日 11:30-12:30
详情11月10日 19:00-20:00
详情好消息!河南省鼓励非中医类别医师学中医!具有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的非中医类医师可以通过学习考核合格后开具中药饮片!
河南省卫健委日前印发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河南省非中医类别医师学习中医培训工作,鼓励综合西医医院开展学习中医试点工作,培养一批掌握中医辨证论治、理法方药,能熟练运用中医、西医两种诊疗方法的中西医结合人才。
根据通知,全省非中医类别医师学习中医培训工作对象为,具有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在各级医疗机构临床科室工作需开具中成药、中药饮片处方的非中医类别医师;同时,取得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学专业学历或学位者等4类符合条件的非中医类别医师,经省卫健委核实后无需参加培训。
目前,在我国医学教育中,中医相关专业在大学阶段的专业课程中,中医类课程占六成、西医类课程占四成,中医医师资格考试中西医知识占三成。“在执业能力上,中医医师熟练掌握很多西医知识和技能;但西医的院校教育中,中医课程占比很少,西医医师基本不具备中医辨证论治的能力。”业内人士表示,西医学习中医能够在临床中更好地使用中药、提高中医药使用水平,更有利于发挥中医药的作用,促进中西医结合。
据悉,培训通过集中学习、课外自学、临床实践等方式进行,内容按照《河南省非中医类别医师学习中医培训大纲》进行,分为一年期培训班和二年期培训班。
参加培训的人员通过考核,每年可获得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I类学分25分。其中,一年期培训班培训,非中医类别医师集中学习中医理论课程,完成7门~8门的中医课程,总学时数不少于480学时,临床实践时间不少于3个月;二年期以上培训班培训,非中医类别医师集中学习中医理论课程,完成不少于10门~14门的中医课程,总学时数不少于850学时,临床实践时间不少于6个月。
参加培训后,结业考核成绩合格的学员,由省卫健委(河南省中医管理局)发放河南省非中医类别医师学习中医培训结业证书,允许其在临床中提供中医服务,参加中西医结合职称评聘。
下一步,我省将在全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中遴选首批“西医学习中医”培训试点单位。“试点单位应为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设置有独立中医科室,具有较好的中医药服务能力,能够保障培训对象学习条件和待遇,严格按照要求完成培训任务。”河南省中医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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