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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关于参加2020年全国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考生防控要求的通知

2020-06-24 12:05 医学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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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关于参加2020年全国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考生防控要求的通知发布,建议相关考生认真阅读以下考试要求,通知详情如下:

根据省卫生健康委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辽宁省医师资格考试防疫工作实施意见》通知的要求,请各位考生做好如下防疫措施:

辽宁籍考生考前14天起至考前1天,不得赴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考生每日自行进行体温测量并如实做好相关记录,考试当天须凭填写完整的《考前14天体温测量登记表》(附件)和新冠肺炎“防疫健康信息码”(辽事通)进入考试基地进行考试。若确有必要赴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进入考试基地时需提供近7天内本人核酸阴性检测报告

从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辽宁参加考试的非辽宁籍考生要提前做好核酸检测,进入考试基地时需提供近7天内本人核酸阴性检测报告、填写完整的《考前14天体温测量登记表》和新冠肺炎“防疫健康信息码”进入考试基地进行考试。

国内低风险地区来辽宁参加考试的非辽宁籍考生,考试当天须凭填写完整的《考前14天体温测量登记表》和新冠肺炎“防疫健康信息码”进入考试基地进行考试。

考生须及时关注辽宁省及考试场所所在市疫情防控要求,按相关要求做好疫情自查和防控措施,并在考试期间服从工作人员的疫情检查和管理。

不明事宜请联系报名所在单位。

附件:考前14天体温测量登记表

鞍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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