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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1日 19:00-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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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杭州市关于做好2020年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已经发布,杭州市下属的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建德市、临安市、桐庐县、淳安县的考生请仔细阅读相关要求,以免错过了考试:
2020年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将于2020年7月10日开始。为了保障今年我市医师资格考试顺利进行,切实做好考试期间的新冠肺炎疫情(以下简称“疫情”)防控工作,结合当前新常态下的疫情防控要求,根据《浙江省2020年医师资格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现请各报名点通知本辖区各医疗机构做好考生有关疫情防控的有关事项通知。具体要求如下:
一、对考生所在医疗机构的要求
考生所在医疗机构要切实承担起对机构参加考试考生的防疫教育、健康状况监管与排查摸底的工作职责。
1、提前通知已经确认符合考试资格的考生,考前做好杭州健康码申领,如有国内中高风险及国外旅居史的需要提供考试前七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指导考生考前一天正确填写《2020年浙江省医师资格考试考生个人健康承诺书》并签名、加盖医疗机构公章。
3、严禁医疗机构出具虚假相关证明。
二、对考生的要求
1、我市考生应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杭州健康码申领及体温测量等日常工作,考前一天如实填写《2020年浙江省医师资格考试考生个人健康承诺书》(见附件1),签名并交单位盖章,于入场时交考试基地考务人员。如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国外旅居史的需要提供考试前七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隐瞒行程、隐瞒病情、故意压制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的考生追究相应责任。
2、考生须亮码测温参加考试。现场检查发现“绿码”,体温37.3℃以上的考生,持七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前14天没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经疫情防控工作专班综合评估基本能够排除,在实践技能考试中安排到最后考试。
3、考生考前认真学习《浙江省医师资格考试考生应试须知》(见附件2),充分准备考试所需的相关疫情防控用品,进入考试区域后必须配合现场疫情防控人员工作,最大程度避免人员集聚。
4、公卫、口腔、中医类别国家级技能考试基地对相应类别考生如有其它疫情防控要求将另行通知。
三、其他有关事项
1、根据省疫情防控办需要,可及时调整防控要求,各有关单位,考生应当服从配合疫情防控要求和考试现场组织工作。
2、请各报名点务必及时通知辖区内各医疗机构认真落实以上工作,并做好相关的解释工作。
3、如遇特殊情况请与杭州市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联系人:厉老师,联系电话:87917276。
杭州市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
2020年6月28日
附件:
关于做好2020年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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